11月6日,联合国安理会就美国牵头的涉叙决议完成了表决,最终以14票赞成、中国1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决议。 即叙利亚过渡总统沙拉及内政部门负责人哈塔卜,正式从针对“伊斯兰国”与“基地”组织的制裁名单中移了出来。
估计令很多人意外的是,中国为何投下了弃权票? 对此,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随后的解释性发言,揭开了背后的一些原因。 首先要说的是,傅聪代表在此次涉叙决议相关表态中一共提了两次“遗憾”。 第一次是因安理会表决的决议草案,没有体现中方主张的“充分考虑叙反恐安全形势、统筹叙长远与现实利益、回应各方合理关切”等原则,中方不得不投弃权票,对此表示遗憾; 第二次是因提案国未充分听取安理会成员意见,在分歧仍大时为自身政治议程强行推动表决,中方同样表示遗憾。 在发言中,傅聪代表首先强调,中方始终尊重叙利亚人民对国家前途的选择,并支持国际社会帮助叙利亚恢复和平稳定。 并特别指出,向叙利亚提供的一切帮助与支持,都不应当削减安理会制裁机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。
结合傅聪代表的发言,中方的核心关切在决议中得到了部分回应,或许为“不反对”留下了空间。 尽管提案国美国未充分吸纳中方在磋商阶段提出的“强化反恐监督机制”等建议。 但决议最终明确写入“叙利亚应兑现反恐承诺,打击包括‘东伊运’在内的外国恐怖作战分子”,这一点也算是击中了中方的安全关切。 “东伊运”作为被联合国列名的恐怖组织,长期盘踞叙利亚,其活动不仅威胁叙本土安全,更可能通过跨境联动影响中国。 决议将这一内容纳入,相当于为叙方设定了“免责前提”。 另外,中方的立场是“留有余地、观其后效”。 傅聪代表也强调,安理会1267制裁委员会仍有80多个实体、250多名个人在列,相关禁令依然有效。
若后续叙方能切实履行反恐义务,拿出具体可行的清剿措施并取得实质进展,国际社会可继续为其提供发展支持。 这意味着即便沙拉等人被除名,国际社会仍有成熟机制监督叙方的反恐行动。 中方不投反对票,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给沙拉政府留出“兑现承诺的空间”。 在通过的决议指那个,已经特意点出“东伊运”分子,叙利亚过渡政府不能回避这一核心议题。 中方可以接受“部分调整制裁”,但前提是反恐绝不能打折扣。 而中方强调“切实措施”“实质进展”,实则是在提醒叙方,拿出行动。 但若叙方回避核心议题、反恐不力,中方完全可联合其他成员国推动安理会强化监管,而非在当下将对话渠道彻底封死。 同时,中方的选择也兼顾了安理会的决策氛围与后续合作空间。
14票赞成的表决结果,反映出多数成员国认可“解除制裁推动叙局势缓和”的方向。 若中方单独投下反对票,可能会被贴上“阻碍国际共识”的标签。 弃权既能通过强调“遗憾”和传递立场,来表达对决议缺陷的态度,也避免与多数成员国形成对立。 为未来继续推动涉叙议题理性讨论保留余地,这也是对安理会决策机制的尊重。